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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杭州 “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历史档案解密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08浏览次数:

杭州市西湖北岸北山街84号院,是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北山街馆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

1953年12月至1954年3月,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此居住了77个日夜,写成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奠定了重要基础。作为全国第一家宪法类纪念场馆,这里每天都要接待大量市民和游客的参观。那些静静躺在陈列柜中的大量文字和影像资料,向人们娓娓道来宪法起草制定过程中的点滴往事。

2019年,杭州市保密局作为国家保密局解密试点单位,牵头启动了五四宪法历史档案专项解密工作。之所以将历史档案解密作为解密试点工作的切入点,在杭州市保密人看来,是一件“于国于民有益的事”,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依法治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


为历史档案解密提供“杭州模板”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建成开放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作出贡献。

“目前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展出的,是开馆前期经过大量协调筹备工作,批准开放展出的相关珍贵史料。但从陈列馆的长远发展来看,还需要有源源不断的新史料补充进来,因此,我们提出了解密需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展陈部主任陈韬告诉记者。

历史档案资料解密,一直以来都是解密领域的难点。从杭州市的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曾经尝试过历史档案资料的解密,但由于当前条件不成熟,解密工作总体上进展不大,借鉴意义有限。

“历史档案因为年代久远、情况复杂,解密工作相对来说难度更大,但同时,探索的价值也更大。”杭州市保密局副局长顾江表示,五四宪法解密工作有现实需求,有历史价值,还有一定的应用场景,对于解密试点工作来说,既是对解密内容的丰富,又与其他地方和单位相区别,能够为全国提供一个“多元的、有杭州特色的解密试点经验参考”。


对档案史料进行保密“全要素”梳理

2019年初,五四宪法历史档案专项解密工作在杭州市委保密委员会领导下正式开展,市委常委、秘书长、保密委员会主任许明前后3次对档案解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解密试点工作要有成效”“尽可能把死档案用活”。

档案解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市保密局、档案馆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组成工作专班,进驻市档案馆开展相关档案梳理工作。为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由浙江省保密局带队专门赴国家保密局做了一次专题汇报。在得到国家保密局法规司领导“对五四宪法相关材料进行通盘考虑”的指示要求后,专班明确了对“宪法、婚姻法、共同纲领”等3方面有关的历史资料从档案数据库中进行全覆盖检索,逐条调档分析,最后共梳理出涉及五四宪法和其他相关历史档案525件、4900多页内容,其中包括1975年、1978年、1982年宪法制定的相关史料,形成了以宪法为主线,先后衔接、系统关联的专项历史资料包,确保最大限度地提升史料解密工作的综合利用价值。

由于涉及历史资料数量众多,而且原始历史资料相对比较“脆弱”,人工频繁调档既耗费大量人力,又不利于历史资料的保护。为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考虑历史资料要素精准梳理在后续调用中的便捷性和解密审核工作的需要,市保密局和市档案馆委托具有涉密资质的浙江省档案事务所,对梳理出来的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和标准化建档。

随后,市保密局会同档案馆对525件史料,从保密工作角度逐一进行要素梳理,明确了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文范围、发文单位、页数、密级类型、建议归口单位、建议归口层级等项目。经过一个多月的梳理、复核,分拆了部分集中归档但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史料,整合了部分渠道来源不同但内容重复的史料,最终汇总确定了纳入五四宪法历史档案资料范畴的史料共543件、4816页。其中,建议归口中央级31件,省级34件,市级468件,区县(市)级10件。

“这些档案类型主要包括工作方案、领导讲话、贯彻落实总结、工作情况汇报、群众讨论记录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整理形成了分类目录和印刷成册的史料原稿合集,做实了专项解密和开放鉴定的基础工作。”市委办公厅保密管理处沈中春处长介绍起档案解密工作来,条分缕析,有关工作程序、时间节点、档案数量如数家珍。


成立“协调小组”和“专家小组”统筹推进

五四宪法解密工作在市委保密委的高度重视下,连续两年被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每个月的市委办公厅厅务会议上,市保密局都要汇报解密工作进展情况。理想很坚定,但现实中却有很多难啃的“硬骨头”。相较于现有资料的解密,历史档案解密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困难。

首先,缺少细化的操作规范。保密工作的根本依据是保密法,但历史档案解密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没有明确的规范可依。其次,解密标准和原则难把握。由于五四宪法历史档案产生时代背景具有特殊性,当时也没有出台定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对这批档案解密依据相对不足,只能套用比较笼统地标准。例如,关于可以解密原则中有一条“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于这条原则目前没有客观标准,就只能由各单位主观上去判断。特别是五四宪法历史档案政治性较强,在解密的标准尺度把握上难度较大。如涉及当时的一些政治语言和政治机构,解密后是否会有不良影响,把握起来较为困难。同时,宪法制定是一项国家行为,相关史料涉及中央、省、市、区县(市)多个层级,上下级的史料存在较强相关性,如果中央、省级不做解密和开放鉴定,市级相关史料的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就会缺少指导性,存在一定的误解误开风险。最后,责任分解难。根据相关规定,对已经依法移交到各级档案馆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由各级国家档案馆组织进行解密审核,对拟解密的档案,应当向移交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但是,五四宪法相关历史资料大都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前,当时的整体体制架构与现在差别巨大,密件的原定密机关单位大都已不复存在,明确解密主体的责任归口单位难度较大。

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市保密局根据自己对相关工作的理解,在实践中探索可行的办法,并将之固化成要求和标准。例如,在参考依据方面,市保密局按照国家保密局的建议,一方面参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一方面了解已开放的档案当时解密公开的履行程序和档案内容,结合未解密档案与已公开档案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判断,为下一步组织相关单位会商、提出解密意见提供依据。

同时,市委保密委牵头成立了五四宪法历史档案专项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协调小组和专家小组,协调小组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保密局局长郭东风任组长,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并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此外,市委办公厅自加压力、引领示范,对实在难以确定归口单位的,由市委办公厅“兜底”,努力推动责任分解落实。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党史、档案、保密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在不改变解密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对于一些相对复杂、解密难度大的历史资料,由归口部门提交专家小组提出参考意见,如仍无法确定,则请示上级对口部门提出指导意见。通过这一机制,为历史资料归口部门“赋能减压”。


让沉睡的历史档案“活”起来

随着对历史档案资料的梳理,大家对这项工作逐渐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五四宪法是依法治国的起点,通过相关历史资料的解密和公开,可以让更多公众了解宪法的制定过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采访中,市保密局多位同志表达了这样的感受。

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档案资料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是同步推进的。截至目前,已有62件、780多页史料经过鉴定开放并移交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下一步,市保密局将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段推进”的原则,对市级历史档案进行专项集中审核解密。沈中春介绍,纳入今年解密审核的市级密件史料共11件,10件已完成部门解密审核,其中6件拟解密,4件继续保密,1件拟提交专家小组讨论后提出解密意见。纳入开放鉴定的市级史料共149件,已完成部门开放鉴定初审的130件。“接下来,我们将秉持需求导向,将史料合集送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请他们梳理最需要的史料清单,然后针对需求进行重点协调,努力做到应解尽解、应开尽开。”

转自《保密工作》杂志202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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