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密人员复审:抓住这些关键点,杜绝“走过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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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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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管理历来是保密工作的重点,上岗、在岗、离岗都有着严格的制度流程,确保全流程闭环管控。其中,定期复审是在岗管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涉密人员能否“始终在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复审,确保涉密人员符合涉密岗位工作要求。” 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部分单位将复审当作“软任务”,要么能省则省、要么流于形式,甚至干脆不做。一次审查保不了终身,复审不是“走程序”,而是“排隐患”。那么,涉密人员定期复审,如何真正落地见效? 一、对照标准,逐项过关 复审审什么?核心是看涉密人员是否仍然满足涉密岗位的任用条件。具体而言,审查内容涵盖三个维度: (一)审“个人”。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品行是否端正,有无不良嗜好,是否持续学习掌握保密业务知识和技能。 (二)审“关系”。配偶、子女是否仍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境外居留权,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涉密岗位工作的境外交往。 (三)审“行为”。在岗期间是否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保密制度,是否履行保密承诺,是否接受年度保密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涉密岗位工作的异常情况。 二、以案为镜,防微杜渐 (一)审“个人”不到位——赌债缠身,卖密还钱。某市直机关干部侯某,在某届足球世界杯期间以消遣心态涉足网络博彩,由小额投注滑向巨资豪赌,最终债台高筑。为填补赌债窟窿,竟将黑手伸向工作接触的涉密文件,主动联络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多次偷拍涉密资料传至境外,非法牟利7万余元。 启示:个人沾染赌博等不良嗜好,是涉密人员审查中的“一票否决”项。如果复审能够及时发现侯某的赌博行为和异常经济状况,及时将其调离涉密岗位,这场泄密本可避免。 (二)审“关系”不到位——深陷情感骗局,丢了国家秘密。小宁博士毕业后入职某机关单位。一次公务活动中,她结识了某使馆外籍工作人员,对方发现小宁情感空虚,逐步走进她的内心世界。交往期间,该外籍人员以关心工作生活为由多次打探其日常工作,小宁逐渐丧失警惕,泄露了大量敏感工作内容。为维系感情,她刻意打探、收集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及内部文件,作为每次约会的“谈资”和感情“筹码”。国家安全机关及时收网,小宁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讯时她才得知,这位“完美男友”实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工作人员,早已娶妻生子。 启示:涉密人员与国(境)外人员交往属于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如果复审能够及时发现小宁与境外人员的异常交往,这场泄密本可避免。 (三)审“行为”不到位——习惯违规,终判死刑。某国家机关核心涉密人员张某,工作中接触掌握大量国家秘密,却对单位保密规定不以为意,经常将涉密U盘与个人U盘混用,在个人U盘中留存大量涉密文件资料。离职后,张某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重要目标,几经周旋下,张某沦为了被对方控制利用的“提线木偶”。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张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大量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 启示:张某的问题不是“一次失误”,而是习惯性违规——习惯性不报告、习惯性混用、习惯性留存。如果定期复审能够在岗期间发现他的违规行为,及时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后续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三、规范流程,闭环管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复审由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保密工作机构配合把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核查涉密人员的基本情况、社会关系、个人品行等信息;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审核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承诺等情况。双方协同配合,形成审查合力。 (二)规范审查流程。复审应当以书面审查与谈话了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调取涉密人员档案材料,核实个人及家庭信息变化情况;与涉密人员本人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状况;必要时可向纪检监察、公安、国安等部门征询意见。审查过程应当全程留痕,确保可追溯。 (三)强化结果运用。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中填写复审情况,会同保密工作机构提出复审意见,报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审批或报备。复审合格的,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复审发现不适宜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 结语 复审不是为了“找麻烦”,而是为了“保安全”。主动配合复审、如实报告情况,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而对机关、单位来说,把复审做实、做细、做到位,就是对国家安全最实在的担当。 (参考国家安全部、保密观微信公众号等) 宁波市江北区国家保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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